港未擬效歐美台 設嬰幼兒食米無機砷上限
發布時間: 2018/02/28 07:45
最後更新: 2018/02/28 12:33
俗稱砒霜的無機砷是一級致癌物,港府早有研究指食米是港人主要攝入無機砷來源。
然而,本港法例的食米無機砷上限比歐美幼兒食品標準高10倍,即使當局正檢討有關法例,也未有如台灣般效法歐美就嬰幼兒米製品設標準限量,保障兒童健康。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將無機砷列為一級致癌物。浸會大學生物系教授黃港住表示,無機砷毒性較有機砷高,攝入體內可隨血液周圍走,更可於體內累積,5日後可排走8成,吸煙亦有機會攝取無機砷。急性砷中毒徵狀包括嚴重嘔吐和腹瀉、肌肉痙攣、面部水腫和心臟衰竭;如長期攝取無機砷,不但會致外周血管疾病,更有機會致膀胱癌、肺癌和皮膚癌。
事實上,不少地區已陸續關注嬰兒米製品的砷含量,英國2014年的研究發現,當地逾半暢銷嬰兒米製品的砷含量超過歐盟標準,即嬰幼兒食品的原料米每公斤砷含量不得多於100微克,超標製品更涉及家樂氏及亨氏等多個著名品牌。英國食物標凖局因應米漿常用於製造嬰兒食品,亦建議家長不要給5歲或以下幼兒食用米漿代替奶品,兒童亦最好少量進食米漿或米產品。台灣亦已提出修例跟隨歐美標準,規定嬰幼兒食品原料米的砷含量不得多於100微克。
本港方面,現時精米的砷含量限於每公斤1,100微克,港府去年就修訂《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展開諮詢,當中建議將精米砷含量減至200微克,惟未有提出為嬰幼兒食品原料米設限。
香港有機資源中心總監黃煥忠直言,即使政府將食米無機砷最高含量限制減至200微克,仍較歐盟標準寬鬆,認為政府應參考歐盟標準,考慮就嬰幼兒米製品設標準限量,保障兒童健康。本報曾就此向食安中心查詢,惟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