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指揮官否認警員違令向前衝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3/09 15:21

最後更新: 2018/03/0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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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案續審,時任機動部隊指揮官莫慶榮今日繼續作供。(資料圖片)

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本土民主前綫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共5人,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6罪案今續審,辯方盤問時任機動部隊指揮官莫慶榮指,當他於砵蘭街落令叫警察防線後退時,有部分機動部隊警員衝前,質疑他們是否違反長官命令。莫則表示當時情況混亂,他不覺得警員違反命令,並指他們受過專業訓練。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又盤問指,通常警方到旺角區執勤時會有何裝備。莫則表示會因應情況作出反應,如果風險較低的花車巡遊等,警員不會配槍,只帶手銬及警棍等,沙展才須配槍,而是次事件經他評估後,認為有一定風險,故警方可以使用警棍及胡椒噴霧等。蔡則詢問為何警方帶備高台,莫則表示因他認為當晚有機會用到高台及擴音器作出呼籲。

莫又於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盤問下指,警方當時曾呼籲於砵蘭街的圍觀人士離開但不成功。莫認為這是他們的選擇,不是警方的錯。莫又指黃台仰發號司令「3、2、1,去」後,人群主動衝向警方防線,但警方以警棍及胡椒噴霧等,將人群逼退,莫認為就警方所用的武力層次而言,「我覺得我啲同事做得相當之好」。莫又指,砵蘭街所發生的事件,是整晚的引發點,他不認為當晚砵蘭街發生事件的暴力程度與於亞皆老街、山東街等發生的事件,暴力程度相差甚遠。

莫另於第三被告代表大律師劉偉聰盤問下指,控方曾著他於短片截圖中圈出某位人士,但他其時當晚並沒有留意相關人士,是控方反覆著他觀看相關片段,他才指出該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