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請周向榮陳冠忠付訟費被拒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3/15 15:26

最後更新: 2018/03/1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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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集團董事兼擁有人周向榮早前已被裁定誤殺罪成。(資料圖片)

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接受療程後死亡案,早前已被裁定誤殺罪成的集團董事兼擁有人周向榮及技術員陳冠忠分別被判囚12年及10年,控方申請兩人須支付訟費,法官今(15日)頒下判詞拒絕申請。另外,陳冠忠向控方申請訟費亦被拒。

正在服刑的周向榮(63歲)及陳冠忠(32歲),已分別就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許可,聆訊尚待排期處理。至於陪審團早前未能就涉案女醫生麥允齡(36歲)面對的誤殺罪達成裁決,律政司早前申請重審獲批,案件押後至4月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