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代查性罪行紀錄騙財 補習老師否認詐騙受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3/19 17:24

最後更新: 2018/03/1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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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嘉傑涉藉代查性罪行記錄,詐騙補習教師款項。(經濟日報記者攝)

報稱任職補習老師的男子,涉向求職者訛稱代為辦理性罪行定罪紀錄查冊而向對方收取數百元,事後卻去如黃鶴,男子今否認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受審。

涉案被告楊嘉傑(41歲)被控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8月29日至10月5日期間,先後以同樣手段向4名事主詐騙200元至450元不等。

其中一名事主曾凌鋒今作供稱,他於去年碩士畢業後在網上登記,希望覓得補習工作,而被告主動聯絡事主,欲聘請事主為其就讀中四的女兒補習化學,每節課學費450元,被告希望先查核事主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故要求事主先支付首節課堂的費用作按金,被告將會透過一間教育機構作查核,查核完畢後將會歸還款項。事主向被告支付450元後,雙方約定於9月26日首次上課,唯事主在約定的地點等候良久仍未見被告或其妻女的蹤影,事主亦無法聯絡被告,懷疑受騙下報警求助。

第二名事主陳加滔則供稱,被告以類似手段相約他見面,期間被告亦表示需查核其性罪行定罪紀錄,並指自己有相熟的律師及警員,可透過特別途徑查核,但過程需支付約1,000多元費用,被告表示將會負擔有關費用,但為免補習老師「甩底」,故要求事主先支付首節課堂費用225元作按金,費用將於首節課堂歸還,但被告同樣未有於約定時間現身,事主其後透過新聞報導得悉同類事件,故決定報警。第三名女事主梁殷然亦供稱,被告要求她為女兒補習,但為保障女兒,亦要求先查核事主的性罪行定罪紀錄,被告更向其出示一封律師信,證明被告可代為查核相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