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璨琛被控醉駕 4月11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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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3/21 22:59

最後更新: 2018/03/21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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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璨琛被控醉駕,4月11日提堂。(資料圖片)

藝人李璨琛今年2月20日清晨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案件交由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跟進,他今日(21日)返警署報到,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酒後駕駛罪,將於4月11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在農曆新年假期加強打擊酒後駕駛,大年初五(2月20日)清晨在新蒲崗太子道東近油站設路障,李璨琛駕車駛經時遭交通警截查,消息指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為86度,超標近3倍,稍後再到警署接受酒精呼氣測試,結果亦達58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