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漢文醉駕酒精濃度超近4倍 今認罪保釋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3/23 15:28

最後更新: 2018/03/2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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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漢文醉駕酒精濃度超近4倍,今認罪保釋候判。(湯炳強攝)

歌手梁漢文於今年1月凌晨涉酒後駕駛被捕,其呼氣酒精濃度超標近4倍。案件今於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承認1項酒後駕駛及1項不小心駕駛罪。裁判官指梁認罪,早已在聲明中表示會承擔責任,及提出賠償,遂同意辯方提出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梁期間獲准保釋外出。

穿著整齊西裝及載上黑框眼鏡的被告梁漢文(46歲)乘坐7人車到庭應訊。代表梁漢文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求情指,梁當晚與妻子曾外出喝酒,本已乘坐的士回家,但梁想起明早要駕車接載父親,遂將座駕駛回家,期間梁的手機跌下而釀成意外。律師透露梁駕駛記錄良好,只有一次交通定額罰款記錄,他已登報向公眾道歉,另本案令他失去一些接拍廣告的機會。

案情指,梁漢文案發時駕私家車駛至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他沒有適當謹慎駕駛而轉左,令車頭撞到花園台的圍牆及欄杆,私家車嚴重損毀。警員到場為梁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呼氣酒精濃度比法例規定起出逾4倍。梁被捕後警誡下,承認事前曾喝紅酒及威士忌。

控罪指,梁漢文於今年1月23日在香港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在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以及在相同日子及地點醉駕,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80微克酒精,超過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的訂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