躍達汽車前經理涉欺詐運輸署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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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3/27 18:05

最後更新: 2018/03/2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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躍達汽車前經理涉欺詐運輸署今提堂。(資料圖片)

一名商用車輛分銷商躍達汽車有限公司前銷售經理,涉向運輸署遞交69封虛假的「不反對通知書」,以尋求批准車輛改動工程,被控8項欺詐罪,今日(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暫無須答辯,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被告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4月17日再提堂。

被告歐仲森(54歲)為躍達汽車有限公司前銷售經理,而躍達是2間商用車輛生產商的授權分銷商,他專責安排涉及縮短或加長貨車底盤輪距的改動工程,包括向運輸署遞交所需申請以進行有關改動工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7月9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製備66封及3封分別看來是由兩間商用車輛生產商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證明生產商不反對有關車輛擬進行的改動工程,涉嫌意圖詐騙、誘使運輸署的車輛檢驗主任批准有關申請,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有關車輛的買家或車主蒙受不利。

被告上周五(23日)被廉署落案起訴8項欺詐罪,並於今日提堂,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