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發布薪酬趨勢 或違競爭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10 00:05

最後更新: 2018/04/1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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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指,如企業間就僱員薪酬包括工資、福利、津貼或長期服務金等達成協議,或交換資料透露意向,屬合謀訂定人力資源價格,有機會違競爭條例。

預測來年薪酬加幅的調查普遍,部分行業的協會或商會亦年年公布,但競委會昨日指出,有關調查及資料分享,即使是透過第三方公布未來薪酬趨勢,都有機會違反《競爭條例》。

有中小企商會表示,若沒有薪酬調整參考指標,會無所適從,調薪幅度只能抽象一點,例如按通脹加薪。

競委會指,企業間就僱傭條款或招聘事宜互相協調的查詢及投訴個案數字不斷上升,因此昨日發表有關僱傭市場與招聘措施及僱傭條款相關問題公告,指如就僱員薪酬包括工資、福利、津貼或長期服務金等達成協議,或交換資料透露意向,屬合謀訂定人力資源價格;而就招攬、招聘或僱用對方的僱員達成協議,如禁止挖角,是透過編配人力資源供應瓜分市場。

另外,現時有行業協會或僱主間會透過獨立第三方調查業內薪金福利,以評估未來薪酬趨勢。競委會提醒,協會會員或被視為競爭對手,如分享相關未來意向資料,不論直接或間接透過第三方,涉事的協會、企業及任何調查平台等業務實體,均被視為具有損害競爭目的,需負上法律負責﹔如協會要透過第三方進行調查,收集的資料應為過往數據,並加以整理後以綜合及不記名形式發放。

競委會又說,部分企業會個別向外發放,如向傳媒公布全體員工的未來薪酬加幅,該行為或會被視為發出具有反競爭成分的訊號。如違反條例,最高罰則可達企業年度營業額的10%,最長可達3年。

香港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表示,很多屬會會員都會參考不同的人力調查提出的加薪幅度,以評估自己過去一年的生意表現,員工亦可透過加薪指標得知自己是否有競爭力,直言如果從此沒有參考,會世界大亂、無所適從。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榮譽主席劉達邦表示,商界素來都會參考人力資源機構提出的薪酬指標,認為如果大家都隱藏薪酬加減意向,降低透明度,往後決定加薪幅度時只好抽象一點,如跟隨通脹。他補充,企業加薪會考慮員工士氣,亦有挽留人才的目的,不會因應人力資源機構的數字而壓價。

每年公布薪酬趨勢調查的人力資源管理學會回應稱,會繼續進行有關調查,又稱學會自競爭條例後,所有經學會進行和發放的調研報告結果,均不會公開有可能構成影響個別行業競爭的人力資源敏感資料和數據,每年公布的預期調薪展望只是單一整體平均數字,無包括個別行業的預期調薪幅度。

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去年12月公布今年業內大部分公司表示會加薪2至5%。該會至截稿前未作回應。

律師伍家豪表示,競委會研究是否涉及違例,大多會全盤考慮企業及人力顧問公司行為、目的及帶來效果,例如薪酬公布後,某企業會否大幅加薪等。他建議人力資源公司需清晰列明薪酬調查報告只供參考,及可籠統地列出調查收集的薪酬調整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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