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非法勞工被判監15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16 18:32

最後更新: 2018/04/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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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入境處上周連續3日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及曙光行動,拘捕6名非法勞工,包括2名印尼籍、2名越南籍及2名巴基斯坦人士,分別於上周五、六經沙田及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個月。

處方上周二(10日)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於佐敦一間食肆內拘捕2名分別32歲及34歲的持「行街紙」印尼籍女子,正從事洗碗工作,及後調查發現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同時其中一人亦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一名涉嫌聘用該兩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

處方翌日再於深水埗及尖沙咀兩間食肆內,拘捕2名28歲及44歲越南籍女子於食肆內工作,二人為非法入境者,其中一人更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及虛假文書;二人涉嫌聘用該兩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另外,入境處於上周四(12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於葵涌一間工廈拘捕2名26歲及29歲的持「行街紙」巴基斯坦籍男子,正在從事搬運工作,及後調查發現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同時亦涉嫌使用及管有他人身份證。

上述6名非法勞工分別於上周五(15日)及周六(14日),於沙田及屯門裁判法院被控於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授權而留港接受僱傭工作,被判監禁15個月。同時,其中4人亦被控使用及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被判監禁12至15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1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