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倡港府注資僱主新增強積金供款一半 10年達282億支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17 13:07

最後更新: 2018/04/1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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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政府早前提出建議,於取消強積金對沖後,僱主額外將僱員薪金1%注入專項戶口,用以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有學者認為港府方案複雜,倡港府可額外承擔僱主供款比例的一半;商界則斥港府方案承擔遠較商界少,質疑港府以強積金、遣散費和長服金,就退休保障作雙重承擔。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於報章撰文表示,政府的新構思十分複雜;又建議於新構思下的企業專項戶口,僱主於現有5%強制強積金供款外增加供款1%,合共注入6%,政府則注入僱主增加供款的一半,即0.5%,僱主及政府均要供款10年,僱主只可用戶口資金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

他稱,據去年積金局數字,僱主如額外增加1%供款,每年額外支付56.4億元,政府注入0.5%供款,即每年支付28.2億元,政府與僱主供款10年合共支付846億元,估計大部分企業專項戶口10年後結餘數目不會太小,足夠應付支出;而政府承擔10年應足夠,屆時政府支出將達282億元,較政府原來承擔172億元多110億元。

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批評,政府於初步構思方案中承擔太少,只出資172億元,相反商界於12年過渡期內的承擔額逾數百億元,相差太大;又不滿政府無再提出降低遣散費及長服金計算比例及領取上限,形容目前方案令商界感覺藉強積金、遣散費和長服金,就退休保障作出雙重承擔。

他透露,勞福局長羅致光正約見不同商會討論初步方案,工總將於星期四下午與羅致光會面,相信政府不會繞過勞顧會將方案直接提交立法會硬闖,會審慎聆聽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