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涉疏忽照顧7歲女 曾訛稱女童自虐及撼頭埋牆
發布時間: 2018/04/18 18:16
最後更新: 2018/04/18 18:16
7歲女童疑遭於內地任職女教師的母親疏忽照顧,事件揭發後女童父母更涉向急症室醫生及社工等人虛構女童的健康狀況,父母二人早前分別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涉案內地女教師另被控一項忽略兒童罪,兩人今否認共3項控罪,案件於高院開審。控方今午繼續開案陳詞指,女童父母在事件揭發後誤導醫生及警方等,訛稱女童自虐,會玩自己的糞便和以頭部撞牆等。
控方開案陳詞指,由女童的校內紀錄可見,女童最後一次現身學校前,健康狀況良好,是一個正常快樂的小孩,只有其中兩次老師發現女童身上有傷,包括於2015年2月,老師發現女童步行時一拐一拐,查問下女童解釋自己在內地從樹上墮下。老師又於女童最後一次上學時發現其面上及前額有傷,女童拒絕回答有關傷勢是怎樣造成,當老師向女童母親查問時,母親解釋是女童在內地期間被照顧她的人所傷。
控方坦承沒有證人可以說出案發期間發生過什麼事,但陪審團可根據環境證供作推斷,而唯一合理的推論是,有人刻意疏忽照顧女童。控方又於庭上讀出女童被送院後兩位負責治療的醫生所撰寫的報告內容,急症室醫生指女童被送院時體溫非常低,瞳孔對光線已沒甚反應,心跳一度停頓,醫生指女童嚴重營養不良,明顯是受到一段時間的虐待。女童其後被送到兒科深切治療部留醫,留醫兩周後體重僅14.8公斤,深切治療部醫生的診斷是,女童不獲提供足夠食物,致嚴重營養不良,身上多處不同時期造成的傷口,而傷口亦未有妥善處理,女童腦部受創險死。
控方又指事件被揭發後,兩名被告先後以各種說法誤導醫生及警方,包括女被告訛稱女童於送院前兩周始到港,但入境紀錄顯示女童早於2014年11月已到港。女被告又指女童於內地由外祖母照顧,而女童自出生起便不大進食,估計外祖母沒有耐性餵食致女童營養不良。女被告又指女童是早產嬰,出生時身體已有缺憾,不會走路和說話。
兩名被告被問及女童身上的傷勢和健康問題時,均表示女童有自虐行為,包括會玩自己的糞便、用頭部撞牆及抓傷自己等。控方指女童父親一直撒謊,直至看到女兒的傷勢照片時,始表示要和盤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