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間國際學校疑超收本地生 教育局:規限比例各有不同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18 20:50

最後更新: 2018/04/1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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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斯敦國際學校。(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教育局規定,在港開辦的國際學校應把最少70%的學額編配予非本地學生,即持有香港特區護照和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以外的任何其他護照的學生。不過,教育局提交財委會的文件顯示,按2017年9月的學生人數調查計算,全港52所國際學校中,有18所「超收」本地學生,最嚴重者7成學生為本地生。

教育局回覆指,本學年受學生人數比例限制的國際學校,按與政府簽訂的合約,所規限比例各有不同,其中只有兩間於去年及前年開始辦學的新學校超收本地生,局方已去信提醒並會密切監察。 

哈羅國際學校。(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教育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的文件中披露,逾3成的國際學校於2017/18學年超收本地生。當中京斯敦國際學校和耀中國際學校的學生中,均有高達7成的本地生,朗思國際學校亦有高達6成的本地生嚴重超出教育局的要求。蘇浙小學及蘇浙公學(國際部)和的學生就有近58%為本地生。英基學校協會屬下亦有5間學校本地生比例超過3成。

耀中國際學校。(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文件又顯示,2017/18學年全港國際學校共收生為38,868人,當中包括約8,865(22.8)名本地學生。2017/18學年國際學校所收取每年學費的最高額和最低額,小學分別是5,800元及197,220元,中學分別是52,800元及231,300元。

教育局發言人今(19日)回覆表示,自2009年起,獲教育局分配校舍或土地發展國際學校的辦學團體,必須取錄不少於70%非本地學生。而在2014年進行的校舍分配工作中,局方給予願意取錄較多非本地學生的計劃書較高的評分。

發言人指,在本學年,13間國際學校錄取的非本地學生百分比,受其透過校舍分配工作獲分配空置校舍或全新土地作發展國際學校而與政府簽訂的服務合約所規限,由50%至85%不等。由於辦學團體就校舍分配工作提交計劃書時,得悉並同意其提供的資料(包括取錄非本地學生的最低比例)只會作申請校舍分配工作之用,因此局方未能公開個別國際學校須取錄非本地學生的最低比例。

此外,局方於2013年藉與英基學校協會商討政府逐步取消發放經常性資助的安排,提醒須維持當時的學生組合,即在整體學生人數中須最少有70%為非本地學生。

在上述受取錄本地學生人數比例限制的國際學校中,除2間分別剛於去年及前年開始辦學的新學校外,其餘學校收生比例均符合相關規定。局方已去信提醒該兩所學校在來年收生時須留意及符合規定,並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

英基學校協會發言人回應表示,按該會與教育局協定,至少收錄70%非本地學生的要求,是以該會屬下15間學校的整體學生人數計算,而非按個別學校學生人數計算,按整體學生人數計算,協會符合局方相關要求。

香港哈羅國際學校表示,當年建校之初與政府簽訂的協議中約定,可招收的本地學生人數不可超過50%,因此並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教育局未有在管制國際學校方面嚴格把關,由於至少70%非本地學生的要求只套用在新落成的國際學校,至於過去成立的國際學校的相關比例或更低,但局方未有提供與個別學校協定的比例,令外界難以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