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身份證提款 騙徒到銀行「撞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19 00:49

最後更新: 2018/04/19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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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市民如發現遺失身份證,應立即報失及通知銀行,並於補領身份證後知會銀行更改個人資料。

警方就一宗盜用身份證騙案,通緝4名涉案男子。一名男子去年遺失身份證而不自知,被人盜用身份提取及轉走銀行存款並買金條,共損失近590萬元。

銀行對大額轉款的人士身份三核五對,即使賊人手持事主身份證,亦要對簽名,緣何本案賊人可以得手?

有資深警務人員分析,疑犯掌握事主個人資料、銀行戶口及簽名式樣等,不排除案件是認識事主的人所為,並經深思熟慮犯案;之前亦有騙徒懷疑偷取事主的身份證後,到公司及土地註冊處查冊取得事主的簽名式樣,再找「替身」苦練其簽名式樣,才到銀行冒充事主提款及轉帳。

據悉,案件亦可能是陌生人所為,取得身份證後,到不同銀行「撞彩」,看事主是否在銀行有戶口;至於簽名樣式,則可能是透過電訊公司取得,賊人向電訊公司稱要更改上台資料,取得事主填寫的表格後,記下簽名樣式。

至於為何買金?該資深警務人員相信,金行向金商購買金條,不像金粒、金元寶等有記認,容易脫手,即使疑犯落網搜出金條,亦難以追查是否用贓款購買,如疑犯買金條後再溶掉套現則更難追查。其他奢侈品如名錶等亦有序號,二手市場買賣鑽石亦有鐳射編碼,賊人難脫手。

事實上,同類個案數年前亦曾發生。一名居於半山梅道的52歲女子於2015年遺失身份證,惟未有即時報失,騙徒安排一名貌似女事主的賊人,冒充她先終止手機通訊服務,以切斷銀行跟她的聯絡方法,再到銀行提款及轉帳,由於騙徒樣貌及簽名式樣相似,銀行職員亦不虞有詐,女事主合共損失808萬元。

警方呼籲市民如發現遺失身份證,應立即報失及通知銀行,並於補領身份證後知會銀行更改個人資料。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理事兼發言人鍾逸傑提醒,如遺失身份證,可先知會持有戶口的銀行,令銀行提高警覺,有進一步資訊了解戶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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