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疑墮內地「小產權房」買樓陷阱 至少110人中伏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19 12:44

最後更新: 2018/04/1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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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疑墮內地「小產權房」買樓陷阱,至少110人中伏。左是苦主之一馬先生。(曾耀輝攝)

民建聯本月12日起,接獲80名本港市民求助,疑於廣東省惠州墮入買樓陷阱,購入未受內地法律保護及認可的「小產權房」,人均損失約30至40萬元人民幣;苦主代表稱最新聯絡上110名本地人受害,涉及購入至少140伙「海岸居」單位。協助苦主的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稱,已聯絡中聯辦協助轉介個案至惠州市政府跟進;多名苦主亦已決定採取民事集體訴訟。

「小產權房」是指在內地農村或鄉村集體土地上發展的住宅,該類住房無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只容許農村集體成員內部轉讓,不能把住房對外向第三者轉售。

苦主代表馬先生(化名)稱,他們購入的「屋苑」,鄰近惠州碧桂園十里銀灘,發展規模龐大,有11座、樓高18至20層,涉及約2000個單位。他自己則購入2個相連單位,共約800餘呎,涉近50萬元人民幣,已全數付款。他說一年半前獲朋友介紹該屋苑售價廉宜,欲買樓自住,他又見該屋苑大廈已建好一半,於是找了內地律師及地產中介,簽訂合同置業。他強調買樓及收樓時,過程均無問題,但及至上周才突然接獲通知,指內地政府認為屋苑是違規建設要急拆樓,令他感到無助。

另一名苦主吳太稱,至少有百餘名本港業主受害,涉及款項逾一億元。她指原本打算置業,供母親退休,但沒有想過購入違規建築。上周接獲清拆消息後,連日到惠州市政府奔波,但沒有結果。

協助苦主的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購買內地物業有相當風險,指出各業主跟內地單位簽署的文件,只是合作建房文件,以非正式樓宇買賣文件,認為這是置業陷阱之一。她又指出,「小產權房」的概念跟香港村屋相若,村民有權建屋自住,樓高只涉數層高,但無權建設高樓大廈並轉售買賣;她估計內地政府因此以為該屋苑「海岸居」是違規建築,於是下令清拆,令苦主或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