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被虐案 丈夫稱遭妻子威嚇要求頂罪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20 16:43

最後更新: 2018/04/2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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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女童被虐案,丈夫稱遭妻子威嚇要求頂罪。(資料圖片)

7歲女童疑遭於內地任職女教師的母親疏忽照顧,導致嚴重營養不良,腦部永久創傷。女童父母分別否認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受審及忽略兒童罪,案件今續審。

控方今續開案陳詞時引述女童父親,即案中男被告凌耀忠(52歲)的警誡供詞指,他在翻閱女童的傷勢報告及相片後,表示其實女童從未在其青衣寓所內居住,他並不知道女童的情況如此嚴重,因此他不想繼續隱瞞,他希望道出真相。被問及早前撰寫兩封信以說明女童自出生便不會走路和說話等,他解釋是在女被告,即女童母親王榮汶(別名王雪欣;42歲)威逼下所撰寫。男被告稱女被告為逃避法律責任,要求他代為頂罪。

控方續指,男被告向警方稱女被告為逃避法律責任,要求他代為頂罪,更恐嚇他要「小心家人」,男被告指當時感到驚慌,因為其母親已年屆八旬,女被告亦知道其母的地址,男被告因擔心家人只好配合撒謊。但控方亦指出,男被告的供詞中針對女被告的部份,並不能用以指控女被告。

控方指將會傳召醫生以證明男被告並無患精神病,亦沒有證據指男被告受抑鬱問題困擾而配合女被告撒謊。

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後讀出雙方同意案情,當中包括兩被告與女童的出入境紀錄,顯示女童自2014年11月4日隨女被告來港後,再沒有離開香港。雙方亦同意醫生為女童撰寫的醫療報告,內容指女童因飢餓而嚴重營養不良,身上有多處未獲妥善處理的傷口,而女童的睡房環境惡劣以及她長期躺臥以致她身體虛弱,一度心跳停頓,雖然女童成功獲救,但其腦部已受到永久創傷,醫生認為有強烈證據顯示女童受忽略或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