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外判清潔工平均時薪僅較最低工資多1毫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4/23 16:30

最後更新: 2018/04/2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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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外判清潔工平均時薪僅較最低工資多1毫。 (車耀開攝)

關注生活工資聯盟調查顯示,政府外判清潔工友平均時薪僅為34.6元,比最低工資高一毫子,顯示兩年前外判計分制加入工資部分對提高工資水平的作用並不顯著。調查又指,6成半受訪工友認為工資應提高至1萬元或以上才足以應付基本生活開支,並有9成人贊成取消外判制度。

聯盟於去年底至今年初訪問102名食環署﹑康文署及房屋署的外判清潔工人,平均每天工時約8小時,逾9成工友時薪只有34.6元,較最低工資34.5元高一毫子。

港府於2016年中要求政府各部門在外判非技術工種時,需將工資及工時因素納入計分制中技術評分的部分,現時大部分政府外判合約已在招標時有「工資評分」的項目,但聯盟項目統籌胡穗珊表示,從今次調查結果看來,即使引入工資為計分制一部分,工友薪酬並無明顯增長。

她說,不同標書的薪金水平幾乎完全一樣,質疑計分制在外判公司明裡暗裡的「默契」下形同虛設,工資評分作用微乎其微:「3個部門招標時工資評分佔整體分數2.25%至4.8%,相對服務價格佔的7成,根本微不足道,令外判公司其實不用理會工資評分,寧願調低價格部分搶分,增加中標的機會。」

胡穗珊又說,同一間外判公司,直接聘用清潔工友的時薪較政府外判聘用的時薪最高可多出一成。她舉例指,清潔公司直接聘請商場清潔工友,時薪為38元多﹔單幢住宅外圍清潔工作,同樣工作時數8小時,月薪亦可高達1.3萬﹔反觀由政府外判聘用,時薪僅34.6元,月薪亦平均只有8640元:「現時全港清潔工人月薪為9000元,很大程度是被政府外判工資拉低水平。」

另外,調查同時發現,食環及房署的清潔工友因為工資過低,需要「打兩份工」維持生計。中心舉例指,有工友除了一份8小時的日更外判清潔工作,還會跨區多做一份6小時的夜更,以致每日淨工時長達14小時﹔房署亦有從事倒樓工作(即逐層樓收集垃圾)的工友,工作編更為「天地更」,即早上7至11時及晚上7至11時,又沒有吃飯和休息時間,但仍需在中間下午空檔再打另一份工,以幫補生活開支。

聯盟指,由於清潔工作時間長,外判公司表示難請到新人,要求工友長期需要在休息日加班,令他們缺乏休息,有損職業安全。清潔工人職工會幹事梁芷茵指,行業人手不足,加上外判制度沒有要求合約訂定人手比例,令工人工作負擔加重,「例如有掃街工人,原本只要求清潔9個垃圾桶,但現時則加至需清潔16個。」

調查又發現,逾8成工友全日只有30分鐘的膳食時間,九成更是無薪飯鐘﹔亦有合共6成半工人認為生活工資的水平應在1萬元或以上,九成工友贊成取消外判制。

聯盟要求政府外判基層工種時,需在合約條款訂立符合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下限,並逐步取消外判制,恢復直接聘用﹔又建議外判合約需訂明提供有薪膳食時間,每8小時最少含1小時有薪膳食時間﹔和要求政府加強扣分制,包含強制性加班和以薪代假等範疇。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指,早前曾與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會面,表達政府外判工作制度的訴求,包括要求政府部門考慮採立外判公司的標書時,將考慮服務價格及技術的七三比例,改為三七比例,但被羅致光拒絕:「局長指不能將價格比例調到太低,又拒絕以統計處工資中位數為標書的工資標準,局長坦言,原因是政府其實不能做得更好,擔心會影響其他以公帑提供的服務。一個政府淪落至表明不能做得更好,是一個什麼政府?當局的外判制度是製造在職貧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