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年金將推 羅致光:年金不計算作申領長生津資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06 15:26

最後更新: 2018/05/06 15:27

分享:

分享: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港府即時推出公共年金計劃,長者可同時申請長者生活津貼及公共年金。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於「局長網誌」中解釋,年金不計算作長生津的資產部分,惟年金的每月收入則被視為收入一部分,如無超出長生津收入限額,符合資格者每月領取年金之餘,更可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連續2星期於「局長網誌」,提及公共年金計劃,提到公共年金屬一種保險產品,其面值於長者生活津貼下不算作資產部分;惟年金的每月收入則為現金回報,亦可視為本金的套現,故於長生津下被視為收入部分。

羅致光以一名65歲男子為例,以100萬元加入公共年金,再用100萬元加入一個私營年金,每月收入約為1萬元,已逾長生津單身人士收入限額,不符合申領資格。

相反,退休時若有60萬元,資產雖已逾長生津限額,如將當中50萬元加入公共年金,每月可領約2900元年金之餘,因應手上只餘下10萬元,亦同時符合資格領取下月實施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換言之,連同每月3485元高額長生津,每月共可獲6385元。

不過,值得注意是當長者取消保險並領回面值,就如領回公共年金的剩餘價值,有關款項便會被計算為其資產,若超過資產上限便不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

羅致光表示,正是為夾心階層及基層員工,退休時強積金金額不高,可透過公共年金與長者生活津貼配合,令得生活獲得更好保障,於理念上屬社會與個人共同承擔(shared responsibility)退休保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