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遠輝認同林鄭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或惹來冗長法律訴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07 23:08

最後更新: 2018/05/07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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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遠輝認同林鄭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或惹來冗長法律訴訟。(資料圖片)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上月底起展開為期5個月公眾諮詢,提出18個「中短期」、「中長期」及「概念性」造地方法;社會有聲音希望政府應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作公共用途,杜絕利益輸送。不過,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今日(7日)在小組官方網頁的「主席隨筆」指,有關做法或惹來冗長的法律訴訟。

黃遠輝引用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指,政府現行政策一直引用這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包括發展新市鎮、興建公屋、基建及社區設施等,但私有財產權是《基本法》保障的權利,故引用公權徵收私人土地必須小心行事,否則會惹來冗長的法律訴訟。

他又認為,如果社會普遍認同公私營合作可能更具效益,由獨立架構制定一套公平、公開及透明的機制,已可釋除公衆對官商勾結的疑慮。

黃遠輝又稱,過去8個月,小組除了討論及整理各種土地供應選項的資料,並無時間制定每一選項帶來的土地如何分配,或按照較多主張優先興建公營房屋,「在沒有增加麵粉供應之前,開始討論烘焙甚麽麵包實在有點本末倒置,若連基本的材料也沒有或者來貨不穩,計劃如何分配只能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