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首被告稱買哥羅芳麻繩為「standby老笠」死者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10 13:59

最後更新: 2018/05/10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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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涉案3名無業漢被控謀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案件經過31天審訊,控方昨舉證完畢,首被告曾祥欣今出庭自辯稱,他指是次被告提議「冧」死者張萬里阿J,他意會是灌醉對方,其後才知「原來佢哋想整暈阿J,同拎佢啲錢」,他們到觀塘海濱視察環境後,因為太多閉路電視而取消計劃,但次被告其後仍然建議「老笠」死者,有人曾稱購買麻繩及膠索帶等物品「standby老笠阿J」。

曾祥欣稱「基本上要出錢嘅嘢,次被告都會叫我去買」,最後他和第三被告前往購買物品,曾祥欣指目的是「standby老笠J」,由次被告動手,「我參予買嘢囉」,代表律師問及為何不給予錢其他人代購,曾祥欣指「錢唔過人手係我習慣」。
 
首被告曾祥欣首日出庭自辯,他作供指於2016年2月底或3月初,死者張萬里「阿J」致電他商談關於澳洲房地產項目,他遂相約對方到荃灣酒吧見面,期間談及死者向他借多少錢。及後次被告及第三被告亦到酒吧一同飲酒,曾祥欣指次被告與死者相識3至4年。曾祥欣指當時死者曾拉他到酒吧外,提及「搵上次project金主借錢俾佢」,其後3名被告便返回涉案單位。
 
曾祥欣指期間次被告說「唉吖,今日冧佢唔到」,曾祥欣當時回應「咁做乜冧佢唔到」,他供稱「原來佢哋想整暈阿J,同拎佢啲錢」,曾祥欣供稱當時意會「冧」的意思是,「隊冧、劈冧,飲醉酒嗰啲,灌醉的意思」,他又指次被告曾稱「今日整暈唔到佢,整冧唔到佢,攞唔到錢,無得同大佬交代」,次被告並向曾祥欣表示「總之下次阿J出來時就叫埋佢啦」。
 
及至同年3月3日,曾祥欣供稱「阿J打咗百幾二百個電話俾我,打來感覺好煩,我聽過一至兩次,將電話拉小熊來電」。曾祥欣指事後與次被告及第三被告傾談,他向兩人表示「覺得阿J唔似搵我借錢,似係想搵我笨多啲,不如整蠱佢」,第三被告當時回應「唔借錢俾佢咪算囉」,次被告則稱「唔借錢,老笠佢一次咪算囉」。
 
曾祥欣供稱「follow佢老笠」,並提議到觀塘海濱長廊「老笠佢」,曾祥欣解釋「follow的意思是跟隨佢老笠呢個行動」。3名被告遂乘的士到觀塘海濱長廊商議打劫事宜,曾祥欣指當日的計劃是他與阿J傾談期間,假裝不慎將飲品倒在阿J身上,然後陪同對方到洗手間,次被告則負責將他及阿J弄暈。曾祥欣指第三被告聲稱不會動手,只負責陪他與阿J看文件及到洗手間,惟計劃最終並無結論,3人便於翌日凌晨時分乘的士返回單位。
 
曾祥欣供稱,於返回單位期間次被告稱「不如都係冧佢啦」,曾祥欣當時回應「你鍾意冧咪冧囉,我唔知架」,他當時意會是「飲酒整暈佢,灌醉佢,都係想攞佢錢」。次被告返回單位後向他及第三被告稱「你哋兩個搵到地方老笠佢同我講,我瞓覺喇,我郁手㗎咋」,曾祥欣遂與第三被告透過Google搜尋地方。
 
曾祥欣指當特赦證人「小草」返回單位後,他們到單位下層喚醒次被告,商議「老笠」阿J事宜。曾祥欣供稱當時有人說「買定啲嘢standby囉」,他指有人說過「有乜嘢可以易啲咁整暈人」,有人提及哥羅芳,並提及買麻包袋、索繩等物品,用作「整暈阿J老笠佢」,至於繩及麻包袋用途則不清楚。
 
曾祥欣指從沒有與阿J安排見面,3月4日早上阿J主動致電給他,他遂與第三被告相約對方到荃新天地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