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租車自駕遊撞毁 港男被指未按條款賠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14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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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出租車公司的9座位新車嚴重損毁(網上圖片)

香港人到台灣自駕遊發生交通意外,車毁人無恙,出租車公司索償維修費新台幣70萬元(約18.4萬港元),港人以碌卡墊付及回港滙寄方式繳付賠償。惟租車公司發現,港男未有按照條文賠償,遂在網上公開事件。

保險業界指出,一般外地租車條款賠償額為1萬至2萬元,質疑租車公司本身亦有為汽車買保險,但又向租車人追討,是想有「雙重賠償」。據悉,涉事港男姓鄧,其妻昨接傳媒電話訪問,聲稱事件已找律師處理。

台灣租車公司游姓負責人在Facebook貼文,指鄧上月2日向該公司承租一輛9座位新車,當晚在宜蘭礁溪自炒,車輛嚴重毁損;隔天租車公司應鄧要求,再開一輛同款新車去羅東讓他們繼續行程。

隨後鄧與租車公司商討,聲稱身上沒錢,堅持回港後再作賠償。據游在fb上稱,「一輛價值台幣170萬的德國9人座,被你自撞,維修費用要70萬元(約18.4萬港元),維修天數90天,造成台灣租車公司巨大的損失」,最後在台北萬華區派出所警察調解下,雙方完成了理賠協議書,鄧並用家人的信用卡支付了其中25萬元新台幣(約6.6萬港元)賠償。

據悉,當時游要求持卡人在單據上簽名授權,但鄧說家人睡着了,翌日早上才簽名;至翌日,游在約定地點等了兩小時都沒見鄧和家人出現,原來有人已悄然退房。

至上月10日,游收到鄧從香港滙款到租車公司戶口,但又較原定的餘款(49.7萬元新台幣)欠數千元新台幣;而鄧之前碌卡的25萬元新台幣最終亦沒有過數;他嘗試與鄧聯絡,但已遭對方封鎖。游憤而將鄧的惡行「昭告天下」,並會按租車條款向法院聲請賠償損失,「這將會暴增賠償費用」。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一般大型租車公司,都會為車輛購買俗稱「全保」的汽車保險,保險條款會寫明「墊底費」,即無論汽車的損壞程度多嚴重,都只需賠約1萬至3萬元,他直言從事保險業這麼多年,未聽說過有租車公司向租車人索償10多萬元,「未聽過連經營損失都要追」。他又質疑,租車公司本身亦有為汽車買保險,但又向租車人追討,是想有「雙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