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鯰魚當粟米石斑賣 富臨漁港承諾不再犯獲撤控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5/15 12:57

最後更新: 2018/05/1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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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富臨集團的6間中式酒家分店,所售賣的粟米石斑塊涉貨不對辦,疑以鯰魚充當石斑塊,被海關票控8項違反「供應或要約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案件押後至今日(15日)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早前申請以承諾不再干犯的方式處理替代傳票形式檢控,獲控方撤控,控方將辯方的承諾書呈交予裁判官,獲裁判官接納。

涉案8張傳票的被告公司為中雅實業有限公司、中達亞洲有限公司、富泰創建有限公司、中上投資有限公司、中康企業有限公司、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分別經營富臨漁港、富臨皇宮及富臨酒家,共6間分店。

富臨集團回應指,已按承諾書方式保證日後不會發生可能有違《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集團會繼續以優質食材,為顧客提供理想的餐飲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