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南亞裔女生 體育教師囚4個月准保釋上訴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5/15 18:39

最後更新: 2018/05/1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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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屯門某小學的41歲中文兼體育男教師,涉在課堂期間藉量度身高、改正功課等,伺機胸襲兩名南亞裔女學生。涉案男教師否認5項非禮罪,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非禮罪罪成,裁判官拒絕應辯方要求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違反誠信,即時監禁為合適判刑,遂判他入獄4個月,但批准被告以兩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待上訴。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X案發時約11歲,在前年1月上中文課期間,X到教師桌旁給被告改功課,期間遭被告以左手肘觸碰胸部,X並在去年2月在電腦室上中文課時,遭被告以同樣方式非禮,以及同月被告在體育課為X量度高度時,以手指撫摸其胸部,每次犯案維持3至4秒。裁判官指以上案情不可能屬意外發生,並指X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不認為她會因被告嚴格教導而報復。

另外兩項控罪涉及事主Y,裁判官指由於她記錯日期,雖然Y誠實但不可靠,故裁定被告該兩項非禮罪脫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在涉案小學任教11年,他與妻子育有兩名年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