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洗脫謀殺罪名奮鬥 坐17年冤獄男子淚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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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5/18 13:02

最後更新: 2018/06/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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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Bunn奮鬥多年,終沉冤得雪。

美國一名黑人男子John Bunn,於27年前被控殺害一名休班懲教官員,當時他年僅14歲,被裁定二級謀殺罪成立即時入獄,至2009年才獲假釋。當局在2016年重新審視其案件,法庭終裁定他無罪。聞悉判決後,度過了17年的監獄人生的John沉冤得雪,不但沒有氣憤怒罵,反而流淚捉緊法官的手表達謝意,更表示自己過去20多年一直為人生和洗脫冤情奮鬥。

事發於1991年8月,當時14歲的Bunn與另一名17歲少年Rosean Hargrave,被指截停2名休班懲教官員的車輛,強逼他們下車後,開槍擊斃其中一人,並把另一人打傷,然後搶車逃去。最終法庭裁定Bunn及Hargrave二級謀殺罪成立,在監獄中度過17年歲月,在2009年才獲假釋。

案情疑點重重

在獲假釋後,Bunn一直為洗脫冤情而奔波,但都不獲受理,直至當年負責這宗案件的紐約探員Louis Scarcella,近年被發現以「虛假及誤導方式」查案,當局在2016年決定重新審理Bunn的案件,發現疑點重重。

據了解,Louis Scarcella在偵查案件期間,把Bunn和Hargrave的照片交給生還的懲教人員辨認,該人員指證兩人為兇手,但在之前的口供中,懲教人員卻說疑犯是白皮膚及20歲左右,而Bunn及Hargrave均為黑皮膚,年齡並只有10多歲。

另外,案法現場發現2輛有血的單車和數組指紋,但均與Bunn或Hargrave不吻合。辯方律師表示,案中的疑點很明顯,警方根本沒有足夠證據拘控兩人。

Bunn激動地緊握法官雙手致謝。(影片截圖)

沉冤得雪

在得悉獲判無罪時,現年41歲的Bunn表現得非常激動,感激過去一直幫助他和其家人的人,向前捉緊法官的手,淚流滿臉地向她鞠躬和道謝,又垂頭飲泣,法庭內的人的發出歡呼聲。

It has been 27 years, I've been fighting for my life and I've been fighting for my innocence.

(已經27年了,我一直為自己的人生,為自己的清白而奮鬥。)

法官亦非常感動,回應指當年Bunn只有14歲,這件事不應該發生。隨後,Bunn轉向後面的檢控官表示,希望他們知道,他們把一個無辜的人錯誤定罪和囚禁。而與Bunn一同被控謀殺的Hargrave,近日亦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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