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梁天琦今求情 法官准公眾入庭旁聽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21 10:18

最後更新: 2018/05/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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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被控一項暴動罪成,今日判刑。(林宇翔攝)

旺角暴亂案於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本土民主前綫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共5人,被控暴動、煽惑暴動、非法集結等6罪,9人陪審團上周經過逾23小時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梁天琦與盧建明各一項暴動罪成,分別涉及亞皆老街及砵蘭街,案件押後今日(21日)聽取求情。

法官今甫開庭時,表示上周五頒下禁令,禁止公眾人士進入庭內公眾席旁聽,原因是確保司法公正,陪審團不受滋擾,但陪審團已於上周五(18日)已作出裁決,今天團審團已沒有出席法庭聆訊,故法官認為禁令可剔除。控辯雙方表示同意,法庭職員遂安排公眾人士進庭旁聽。

被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被指2016年2月8日至9日期間於砵蘭街參與暴動罪,陪審團無法達至大比數裁決,法官則排期下月11日提訊,處理是否重審等事。林傲軒則另被獲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脫罪,被控3項暴動罪的被告林倫慶,則全部罪成不成立。另外,被告黃家駒(27歲)早前則承認一項暴動罪,他另被控的襲警罪則獲留在法庭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