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擱置工時立法 改推11行業指引
發布時間: 2018/05/24 00:35
最後更新: 2018/05/24 00:40
標準工時由研究至建議立法訂立合約工時,歷時8年。政府昨在勞工顧問委員會突提出擱置立法建議,改為在明年至2020年逐步推出11個行業的工時指引。
勞方批評指引欠約束力,質疑政府沒有決心就標準工時立法;資方則對指引表示歡迎,認為可先試行,助其他行業仿效,長遠逐步就合約工時立法。
標準工時研究由前特首曾蔭權在2010年提出,標準工時委員會去年初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立法規定僱主與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當中須包括工作時數及超時工作補償安排的條款,並訂明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其超時工作可獲不少於協議工資率的超時工資或相應的補假作償。有關建議適用於月薪1.1萬以下的基層僱員,55萬名打工仔受惠。
勞顧會昨午舉行會議,政府在會上提出擱置合約工時立法,並改為透過11個行業性三方小組,制定無約束性行業工時指引,來年至2020年逐步推行,3年後檢討,惟小組不包括部分長工時行業,例如教師。
該11個行業包括飲食、建造、水泥及混凝土、酒店及旅遊、物流、物業管理、印刷、零售、戲院、清潔業及安老院舍業。
勞方代表、工聯會鄧家彪在會後表示,擔心合約工時立法合理化長工時,接受擱置,但批評政府迴避長工時問題,拒絕交代標準工時立法時間表,勞方對此深表遺憾。
鄧批評指引代表性不足,且欠缺法律效力,他明白各行各業有自己傳統,但質疑如指引沒有標準,如何推動標準工時立法。他要求政府將每周工作44小時、超時補水1.5倍加入指引。
另一名勞方代表、勞聯秘書長周小松引述會上政府代表指,沒有為工時指引訂下討論框架,讓行業根據現狀商議,惟不少行業本身工時長,如運輸業工友平均每周工作約60小時,指引只是將行業的陋習如實反映,擔心未能縮短工人工時,反將長工時合理化。
周小松批評,三方小組的組成鬆散,出席的工會沒有規模的限制,部分會議有時勞資雙方的參與人數參差,令議題向其中一方傾斜,直指多年來毫無建樹。他將與勞聯屬會商討,研究如何參與各行業的三方小組。
資方代表、香港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認為,行業指引有助增加僱傭合約的僱用條件,如假期、工時等的透明度,先在部分行業試行有助了解其成效。他支持先行指引,再可以按不同行業情況,分別在每個行業就合約工時立法,消除其他僱主憂慮,讓不同行業仿效。
有意見指為何不先在部分行業立法,郭指現時大家不知道哪個行業適合推行合約工時,最好方法要先試行指引,掌握行業實際情況才選擇可先行立法的行業。
被問到如何鼓勵資方執行指引要求,郭認為勞、資、政府三方討論指引時一定會平衡各方面的需求,過程能夠促進勞資關係,最終能讓市場接受指引,增加資方跟隨指引的意願。
勞顧會總商會代表于健安認為,每個行業不能一刀切實行合約工時,故支持先循三方討論,由行業自定規則,包括指引是否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