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扮名城業主騙訂金兩漢判囚 官斥專業騙徒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24 18:30

最後更新: 2018/05/24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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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扮名城業主騙訂金兩漢判囚,官斥專業騙徒;圖左二為偵緝總督察鄢曉宇。

兩名無業漢涉冒充為大圍名城某單位的業主放售單位,有買家決定以920萬成交後,一人以假身份證及假租約冒充業主簽訂買賣合約,另一人則改成跟業主的姓名相同,並開立銀行帳戶收款。買家被騙逾292萬元訂金,兩名無業漢早前承認偷竊、欺詐、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共17項控罪,今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42及48個月監禁。法官斥串謀詐騙者安排周詳,偽造跟業主仿真度極高的身分證及其他文件犯案,他們清楚知道物業買賣的運作,是專業騙徒。

法官今判刑時斥次被告陳漢明(36歲)求情時聲稱謹聽從不法分子指使而犯案,但法官指陳以虛假身分證及文件簽物位買賣合約時,已必定知道整個犯案情節,陳最終獲益4萬,至於損失290多萬的買家,可取回金額的機會屬微乎其微,遂判陳入獄42個月。

法官遂指首被告譚健龍(41歲)在本案獲益10萬元,即使他不知道犯案情節包含出售物業,但也必定知道牽涉不可見光的金額,否則何用改名換姓開設銀行户口,加上譚有前科,必須判監。另外譚牽涉其他洗黑錢案共逾594萬元,及藏毒案件,被判入獄共48個月。

偵緝總督察鄢曉宇表示歡迎法庭裁決,她呼籲市民在買賣物業的過程中,盡可能查證對方身分,及實地視察物業,若有懷疑可聯絡警方反詐騙協調中心。

鄢又指,涉及物業買賣騙案於前年共有22宗,涉案金額達1.6億元,去年則回落至7宗,涉案金額5300萬元。至於今年1月至4月,共有5宗,涉案金額約1,4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