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代補習老師查性罪行名冊騙款 男子罪成囚20周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3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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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任職補習老師的男子,涉向求職者訛稱代為辦理性罪行定罪紀錄查冊而向對方收取數百元,事後去如黃鶴,男子早前否認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裁定被告罪成,判囚20星期,另賠償4名事主共1,100 元。

裁判官今裁決時指,被告自辯的說法不合情理,難以自圓其說,及他自辯時才呈交的相關查冊申請表,警方於案發後於被告家中未能搜出相關表格,故認為他是於被捕後才製作相關表格等,拒絕接納其證供,故裁定他罪成。裁判官又指雖然案件涉及的金額不大,但案情嚴重,且被告有同類紀錄,最終裁定他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罪成,判囚20星期。

庭上又透露被告有11項案底,當中3項案底與本案相同,及涉及騙取補習導師的保證金。辯方則求情指,被告自幼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等,2016年起向心理醫生求診等,而被告覺得自己的工作可以協助到他人,屬有意義的工作等。

被告楊嘉傑(41歲)被控4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8月29日至10月5日期間,先後以同樣手段向4名事主詐騙200元至45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