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求助增 強姦案僅半數報警1成入罪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5/30 18:03

最後更新: 2018/05/3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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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遠攝)

風雨蘭調查發現,本港過去17年的性暴力個案有上升趨勢,在共3501宗個案中,逾8成為被認識的人侵犯,當中16%為家人,最長持續被侵犯10年以上,但一般較少檢控;機構又發現,本港強姦案檢控率極低,每10名強姦受害人,僅1人在司法制度下成功檢控,機構認為與本港警方調查程序及傳統思想有關。

香港首間性暴力危機中心風雨蘭今日(30日)發表2000年成立至今的服務數據,中心在17年間共處理3501宗性暴力個案,發現強姦、非禮及性騷擾均有上升趨勢,其中性騷擾個案升幅最多,在過去5年間上升1.6倍。

機構說,3千多宗性暴力個案中,約兩成為16歲或以下,亦有逾460宗涉及被家人性暴力對待,包括父親、兄弟及後父,一半以上更被持續侵犯超過一年,最長達10年。

至於涉及朋輩的性暴力個案達3成,當中6成有報警處理。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認為,受害者被最親的家人侵犯,一般認為要維護家庭關係,不想被外人指摘自己令家庭破碎,加上在情感要脅及傳統家庭權力關係下,令受害人選擇啞忍而不報警。

機構又指,過去17年間共錄得的3501宗個案中,以強姦案為最多,佔64%,達2232宗,但當中只有一半受害人有報警處理,而律政司亦僅就其中255宗提出檢控,最終只有156宗成功入罪,佔個案總數僅約11%,即每10名強姦案受害人只有一人成功得到司法公義。 

該機構又說,即使有報警處理,但最後其中有535宗調查被中止,當中180宗是受害人放棄繼續程序。王秀容認為,本港處理司法程序處理時間極緩慢,中心近60宗提告的強姦案中,由報警到上庭平均要等候13個月,更有好幾宗長達28個月,認為大部分受害人在等候中承受巨大精神及心理壓力,甚至受二度傷害及缺乏法律支援,最後主動決定放棄繼續舉報。 

風雨蘭管理委員會成員兼香港首席法醫官馬宣立指出,部份受害人被服食迷藥,即使翻查閉路電視片段,會有自願及興奮的假象,加上傳統社會觀念,令強姦案成功檢控數字較低,只有一成:

法庭除了看DNA等證供,亦要視乎陪審團如何看待被告和受害人的供詞及男女關係,傳統觀念仍有某種定型,例如認為受害人衣著暴露,或者俗語說的較姣,令陪審團認為她自己亦有責任,所以社會思想要改變。

馬宣立又說,本港就性侵犯的醫療體系及警方處理手法存在不足,令只有6成強姦受害者在事發後72小時接受避孕及性病檢查。他說,受害人若舉報,需經法醫及急症室醫生檢查,程序繁複,但其實可設一站式危機處理,「例如由急症室醫生驗傷、負責檢查性病及提供事後避孕丸,法醫負責取證及上庭,但其實任何一方也可以同時處理。」

他又認為警方的處理不夠完善,若受害人要求不在急症室或警署,要到在一個讓受害人感安全的地方錄口供,但部份警署未能提供此安排,亦需受害人在嘈雜多人的急症室環境錄取口供,令受害人卻步不願報警,或在此壓逼的環境下,令口供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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