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零食廣告易癡肥 電視網絡齊監管

City

發布時間: 2018/06/01 00:10

分享:

分享:

作者Facebook專頁

電視上不少食品廣告深入民心,惟所宣傳的食品未必健康,兒童看過後可能影響飲食習慣導致癡肥。網上宣傳更或比傳統媒介更影響深遠,政府對兩者皆不可輕視。

英國衛生部最新調查顯示,全國10至11歲兒童中,每25人便有1人嚴重癡肥,下議院健康委員會近日要求政府取締不健康食品公司利用卡通人物作宣傳,更提出其他措施包括晚上9時前禁播相關廣告。

不少針對兒童的食品,會在包裝上加上卡通人物以提高買相,但智利政府在前年已決定封殺家喻戶曉的食品代言卡通人物,包括家樂氏的東尼老虎,以及奇多(Cheeto)的切斯特雄豹,更立法禁止利用其他卡通人物為不健康食品作宣傳。

美國心理學會(APA)表示,廣告商早在70年代起已不惜每年斥資逾120億美元,讓兒童每年接觸至少4萬則食品廣告。醫學期刊《刺針》(The Lancet)統計全球5至19歲癡肥人士數目,在1975至2016年間急升10倍,APA表示與垃圾食品轟炸式宣傳息息相關。

全球截至前年已有8個國家監管食品廣告宣傳,例如墨西哥規定任何13歲以下觀眾多於35%的節目,不可在周日下午2時半至7時半、及周末早上7時至晚上7時半,播出垃圾食品廣告。台灣在前年亦禁止不健康食品在下午5時至9時作宣傳,更禁止商家透過派發免費禮品推銷有關食品。

時下兒童或上網多於看電視,世前年呼籲各國政府重視網上食品廣告。網紅對兒童飲食習慣的影響可謂舉足輕重,利物浦大學學者Emma Boyland在一項實驗中,將176個兒童分為3組,分別向他們展示網紅如Zoella分享的不健康零食、健康食品及與食品無關的圖片,然後提供各種健康及不健康食品任兒童選擇。結果顯示,看過不健康圖片的兒童平均攝入448卡路里,而另外兩組人平均只攝入357卡路里。

加拿大魁北克省早在1980年立法,禁止垃圾食品商以任何形式(包括印刷或電子媒介)向13歲以下兒童推銷產品。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研究指出,魁北克在1984至1992年間,人均快餐消費下降13%。

英國通訊管理局(Ofcam)統計指,當地5至15歲兒童每周平均有15小時在網上,遠多於看電視。當地政府在去年起開始監管網上平台如Youtube,禁止針對16歲以下兒童的零食廣告在國內播出。

本港食衞局前局長周一嶽在2008年曾在立法會上表示,港府對管制食品廣告持開放態度,應先蒐集各地數據及經驗。至今已過10年,未見有進一步政策進展,而港童癡肥問題愈趨嚴重,衞生署表示,時下每5名港童有1人超重,港府確應審視各地宣傳監管情況,考慮應否引入類似的監管措施。

各地限制垃圾食品宣傳

  • 智利:當地衛生部門反映過半數6歲兒童超重,癡肥問題在前年帶來醫療開支達8億美元。時下立法禁止透過電視、網站、收音機及雜誌向14歲以下兒童推銷高熱量食品,更取締推銷手段例如使用卡通人物及玩具
  • 挪威:《廣播法1992》禁止商家以任何形式針對兒童作出宣傳。當地政府及業界在2013年達成共識,業界同意自我監管,停止向16歲以下兒童推銷不健康食品及飲品
  • 法國:不禁止播放垃圾食品廣告,但要求廣告加上健康飲食提示,如每天進食至少5份蔬果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