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指拍照事件已擴展至國家層面 押後下周一裁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6/01 16:57
涉於上周三在高院庭內以手機拍照的女子唐琳玲,昨承認於庭內以手機拍照及上傳至微信,但否認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續審。唐又於結案陳詞指,對於拍照事件引起風波,無論是否遭惡意煽動,均已造成嚴重影響,甚至擴展至國家層面,對於人與人之間的聲譽亦有不當影響,她本身亦受到極大壓力,傳媒對她的負面報導及人格扭曲等。她又斗膽提議有關部門可重視事件,進行法律改革,因為法律最終是服務社會及公眾,而非僵硬的紙上規條。法官指需時準備判詞,下周一裁決,期間被告續還押懲教看管。
唐今自辯時指是次拍照事件引起這麼大的風波,雖然是因惡意煽動而起,但她自己願意道歉。她又呼籲警方就事件進行全面的調查,「還我、還法官、還法庭、對我受的影響有一個公平合理的交代」。
唐又多次強調對於當日有否拍照或使用微信已經忘記了,但她肯定自己至少於法官在場情況下並沒有使用微信。唐又於法官澄清下指,她的行為是幫助香港市民更加了解香港的司法制度及增加透明度,及有助她將來的學習。 唐又指,內地現時就有關公眾的案件已有實時廣播等。但法官隨即指,即使內地有相關廣播,亦是由相關機構去廣播,例如中央電視台廣播官員貪腐案件等。唐又透露她去年9月通過中國司法考試,分數為395分,但她於中國以外並沒有獲得任何法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