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禎涉衝擊立會罪成 求情指望做孝順女彌補患癌雙親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6/04 11:06

最後更新: 2018/06/04 11:16

分享:

分享:

游蕙禎親自撰寫求情信,指出自己被定罪至今,一直思考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捍衛理念、還是為了一己之私。(資料圖片)

因宣誓風波而被遞奪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於前年11月聯同3名助理硬闖立法會會議廳,共5人早前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案件押後至今早判刑。游蕙禎一方今早表示,游於上次被定罪後原表明不作求情,惟她於過去數星期有所反思,故今早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游蕙禎親自撰寫,她於信中指出,自被定罪至今一直思考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捍衛理念、還是為了一己之私,又提及其雙親,自言沒有從他們的角度去想,她表示自從被就褫奪議員資格後,多了回家吃飯,她知道雙親被跟蹤偷拍,但她作為獨生女,能做的卻有限。

游蕙禎於信中透露,父親在2011年確診鼻咽癌,後來癌細胞擴散至肺部,前年仍發現肺部有殘餘癌細胞,未來需要繼續治療,母親卻要獨力面對,加上自己的事令母親需承受心理壓力,而母親亦於2012年在大腸發現癌細胞,惟她忙於社運,未曾與母親好好分擔。

她形容,與父母相處的日子一直在倒數,但她近年卻分身乏術,官司纏身,使父母擔心不已,希望有機會作出彌補,做個孝順的女兒。游又指自己作為公眾人物,行為牽一髮動全身,而她卻往往輕視自己的言行所帶來的影響,她自言行為未經深思熟慮,未有做到好榜樣。

游又談及涉案的助理,指前助理們一直克盡己任,她被褫奪資格更使助理們失去工作,她認為自己當日應該保護他們,而非躲在他們身後噤聲,她認為自己責無旁貸。游最後希望自己可在禁閉式懲罰外,可一盡女兒責任,並要求裁判官考慮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游另外呈上其中史科老師及時事評論人林鴻達所撰寫的求情信,裁判官將判刑稍為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