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子管理無牌旅館被判罰7000元至1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6/06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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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牌照處去年11月,喬裝客人巡查九龍彌敦道及新填地街三所懷疑無牌旅館時,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房間。據牌照處的紀錄,有關處所當日均未獲發牌照,3名負責經營及管理處所的女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7,000元至1萬元。

署方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