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子管理無牌旅館被判罰7000元至1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6/06 18:44 分享: 分享: 熱門 郭晉安 歐倩怡 逆天奇案2 超市大搜查 癌症殺手 新手爸媽 名校專區 高才通 到校服務 會員有獎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牌照處去年11月,喬裝客人巡查九龍彌敦道及新填地街三所懷疑無牌旅館時,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上述處所的房間。據牌照處的紀錄,有關處所當日均未獲發牌照,3名負責經營及管理處所的女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7,000元至1萬元。 署方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被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2年。 民政事務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