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倡男士侍產假由3日增至5日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6/15 10:51
最後更新: 2018/06/15 11:36
在職準爸爸喜訊!政府今日(15日)刊憲建議修訂僱傭條例,將男士侍產假由3日增加至5日,條例草案將於6月20日提交立法會,有關修訂仍有待立法會通過及定出生效日期。所有在生效日期或之後出生的嬰兒,嬰兒父親可依法享有5天侍產假。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建議的條例草案是根據法定侍產假實施情況的檢討結果,並得到勞工顧問委員會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支持,有關建議可更好地協助男性僱員在子女出生時負起家庭責任。
發言人補充,政府在制定有關之立法建議時,已考慮僱員的意見、僱主(包括中小企)的承擔能力,以及自2015年侍產假的實施情況。如條例草案可盡早獲立法會通過,準父母便能更早受惠於有關改善措施。
根據現行法例,男性連續合約僱員為同一名僱主工作不少於40周,即可享有3日有薪侍產假,僱員休假時每日薪金按其平均工資的4/5計算。不過,本港男性公務員自2012年起,已享有5日侍產期,且休假時領全薪。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7年10月的施政報告提出,將男士侍產假由3日增至5日,勞工顧問委員會一致同意建議。政府估計僱主開支將會增加8,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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