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贊助商老闆入後台拍照被阻 袁詠儀收投訴揭代言費少收近百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6/25 11:57

最後更新: 2018/06/2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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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霖今日出庭作證。(黃建輝攝)

蕭定一旗下公司的前總經理及藝人張智霖前經理人梁雅詩(43歲),涉騙代言合約費案續審。控方今日(25日)傳召張智霖作供,張稱他在2014年8月29日於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該演唱會得到張所代言品牌Ogawa的贊助及支持,Ogawa的老闆及員工等其後要求進入後台與張拍照,張覺得是理所當然,惟對方進入後台時遭阻礙,Ogawa相關人員事後向張太袁詠儀私下抱怨,期間揭發張的Ogawa代言費為480萬元,而非張所認知的388萬元。

現年46歲的張智霖供稱,他2013年加入蕭定一旗下公司,並由時任總經理的被告,負責為他洽談工作細節,如果時間、酬勞及假期都合適,他便會答應相關工作。及至2014年1月尾,被告以短訊告詢問他是否認識Ogawa這一品牌,張表示認識。大約一周後,被告向他表示代言費「傾到388萬,已經盡咗力」。

控方又問及張對相關酬勞是否滿意,張沒有正面回答,僅表示他是非常忙碌的藝人,會按每件工作作多方面衡量,包括廣告品牌是否良好、工作細節他是否可應付等,報酬亦是考慮的因素,而他最終有接受相關工作。

張續稱,他在2014年8月29日於馬來西亞舉辦演唱會,Ogawa為馬來西亞公司,並有贊助及支持其演唱會,Ogawa的幾個大老闆、員工及相關人員共10多人亦有到演唱會捧場,並要求進入後台與張拍照,張表示他視對方為貴賓,故認為理所當然,當對方進入後台時一度遭阻止及過程不順利,令Ogawa一方感到不解,Ogawa相關人士事後私下向張太抱怨,並揭發張的代言費實為480萬元。

張其後將事件告知蕭定一,並在同年9月15日,張與蕭及被告通過電話會議確認,Ogawa一方的代言費為480萬元,被告一度拒絕承認犯案。

張智霖在被告拿出的合約上發現,其代言地區包括中國,但張所認知的代言地區為香港、新加坡及馬拉西亞,並不包括中國,故他認為相關合約明顯遭人改動過。他其後覺得再糾纏下去,被告亦不會承認,故決定與妻子先行離開,蕭其後致電他指被告承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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