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霖前經理人要求抽佣被拒 被指得罪客人遭蕭定一辭退
發布時間: 2018/06/29 14:58
張智霖前經理人兼蕭定一旗下公司的前總經理梁雅詩(43歲),涉騙張最少92萬元代言合約費,被控3項欺詐罪案續審,被告今(29日)出庭自辯,她表示曾向蕭要求就張智霖的工作抽取佣金但不果,並指2014年她因阻礙Ogawa老闆等人進入張智霖演唱會的後台合照而被投訴,及遭蕭定一以粗口指罵她及指她「無用」,並指如果Ogawa不續約,「如果續一年幾百萬,續幾年成千萬,呢個損失邊個俾,你俾呀?!」,她又指從來沒有向蕭承認過偷錢。
被告梁雅詩(43歲)又續稱,蕭其後再致電他,繼續以粗口指罵她,並將她辭退,及指她借給公司使用的內地戶口一片混亂,要求她將所有戶口內的公司資金交出來。梁又指,她亦認為就處理Ogawa的事件出錯,亦打算向蕭定一及張智霖道歉,但她沒有機會,因為蕭一直罵她。而她得知被辭退後猶如晴天霹靂,「覺得個天跌咗落嚟」。
被告又指,2011年加入蕭定一旗下公司時,主要負責電影宣傳,月薪3.38萬元,期間蕭要求她兼顧管理兩個藝人,她則指因工作量增加而要求加薪,最終於2011年獲加薪2,000元。至2012年,公司拍電影《一路向西》,並簽下幾個藝人,蕭亦要她兼顧管理相關藝人,她則以工作量增加為由,要求抽取佣金,但蕭向他表示「呢班人全部都唔紅,工作量唔會多好多」,拒絕被告的抽佣要求。
其後蕭向梁表示,張智霖2013年9月會加盟公司,並指合約期為3年,每年保證張賺取1000萬元,梁則表示「其實個數都好大喎,如果想做到呢個數,我真係要求要分%(抽佣)」。梁供稱當時蕭表示張尚未正式加盟,待他加盟後運作順暢後再作商討。梁續指,張加盟後她主要負責張的洽商工作,而就有關工作性質、價錢等她與張事先以傾談過,故只要相關酬勞不低過張的底線,她不須將酬勞金額告知張。
及至2014年4至5月,張已賺取逾3000萬元,並得知公司打算與張提早再續3年約,並指每年保證張賺3000萬元,被告則十分關注其佣金事宜,再次追問蕭,蕭則表示待張回港後再商議。惟張於2014年9月15日回公司與她開會,蕭定一即大聲指罵她阻礙Ogawa老闆等人到後台合照等,得罪大客,其後更辭退她。案件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