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媽替兒子請假拒考TSA被視作曠課 華德學校:不評論個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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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7/05 18:27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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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當曠課?港媽黃女士近日在facebook群組發帖,指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今年復考後,早於考試前向校方表明拒考TSA,並分別在5月和6月考試期間分別請假兩天,但近日卻收到校方回應,6月請假2天被視為曠課,家長不滿校方做法,現已向教育局投訴,質疑校方在曠課和請假的指引上並不清晰。

涉事家長黃女士的兒子是九龍塘天主教華德學校的小三學生,黃女士7月4日在「不願小朋友成為功課奴隸」Facebook專頁上發佈內容,指她在4月24日幫兒子請假,以書面向校方表明拒為兒子報考小三TSA,並為兒子申請在考試期間請假,分別是5月2至3日及6月12至13日共4天,校方於是在5月4日邀請黃女士5月8日到校商議事件,黃女士亦表示和學校高層作了良好溝通,豈料昨天就收到學校正式通知書,5月2至3日是請假,6月12至13日則是曠課。

黃女士上載了兒子的曠課記錄表。

以下是原文內容:

今年度的小三TSA考試,我在24/4就幫阿仔請了假,也和學校高層作了良好溝通,雖然因爲這件事,阿仔受各科老師的關愛,在小息時間受教多次,但也以為事件就在求同存異的共識中渡過。沒料到的是就在考試完後阿仔就收到學校課程主任的口頭通知說今次請假要當曠課。期間我一直未等到學校電話或書面通知,甚至以為阿仔轉達錯誤,是我們誤會了學校要打壓不同聲音。

等了半個多月,終於在今天等來學校的正式通知書,這一刻不知是氣憤亦或是好笑。

用這種方式對待誠實、和氣、理性表達不同意見的家長和學生,只是一個個體值得學校咁樣做?理由何在?2/5-3/5當請假,12/6-13/6當曠課,神邏輯?

其實記曠課與否我真係一啲都唔在意,在意的是我按足規則,提前咁多時間同學校溝通,而學校又一再表示學校尊重家長嘅決定,但希望家長會畀阿仔決定,在阿仔畀學校肯定唔考的答覆下卻作出呢個懲罰性的處理,分明就係為打壓不同意見!

可能我對學校都仲係抱有希望吧,殊不知學校就是社會的縮影。死心!

黃女士上載了兒子的請假信、校方5月約談的書面紀錄,以及校方發出的曠課通知書等。TOPick向黃女士了解,她稱校方沒有給予家長選擇是否參加TSA,直接在4月出考試通告,如果家長不願子女考TSA,需主動向校方反映。

黃女士上載校方5月約談的書面紀錄。

她指,校方以「校本」原則來界定曠課和請假,令她感到不滿,已向教育局提議要確定曠課和請假的指引,並說:「一句校本就有權當請假係曠課?!」

目前,黃女士已向教育局致電反映情況,當局分區主任叫她正式作書面投訴,她正在處理中,而校方至今沒再聯絡她。至於是否會為兒子轉校,黃女士表示由於昨天才收到曠課通知,「已過晒插班申請」,感覺自己「好被動」。

校方:不會評論個別事件

九龍塘天主教華德學校以書面回應指:「學校一向重視學生參與的學習生活,學生如需請假,須向學校申請,獲批之申請會被分類為病假或事假;若申請未獲批而學生缺席,學校會視作曠課。」

而對於是次請假事件,校方回應「涉及學生私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聲稱「學校沒有學生因缺考TSA而被視作曠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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