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號風球致獨立屋漏水 已故船王包玉剛姪兒被入稟索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7/1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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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號風球致獨立屋漏水,已故船王包玉剛姪兒被入稟索償;圖為2012年颱風「韋森特」襲港情況。(資料圖片)

已故船王包玉剛胞弟包玉星兒子包綸國持有壽山村道一獨立屋頂層連天台,遭樓下單位業主入稟指控疏忽,指於2012年7月本港受颱風「韋森特」吹襲,於10號風球高掛下,因頂層單位積水而滲漏致下層單位,下層單位業主指因漏水而導致單位內水漬處處,包括天花褪色及油漆脹起及牆身油漆出現裂紋,單位內電器、傢俬、名牌手袋及服飾等均被損毀及被玷污。下層業主指過往6年一直要求樓上業主採取補救行動,惟對方一直沒有反應,亦沒有提及任何賠償或作出道歉,遂入稟要求作出賠償,包括裝修期間另租單位居住及儲存傢俬,以及一切損失作出賠償,並要求法庭聲明因頂層業主疏忽保養單位引致。

原告多綺文有限公司、張振聲(洋名:Horatio)及李綺芳,答辯人包綸國。入稟狀指,原告及答辯人分別為壽山村道木苑樓下及頂層單位連天台業主。2012年7月22至24日,本港正受颱風韋森特吹襲,期間本港降雨量高達200毫米,雨水於答辯人單位積聚。

入稟狀指,同月24日,答辯人的單位天台位置積聚過多雨水及滲漏至單位內,甚至從樓梯傾瀉而下,水深達至1吋,雨水從地板流至原告天花板,導致嚴重滲水。入稟狀指,原告得知答辯人妻子曾致電管理處,提及因天台去水系統被垃圾及植物堵塞,故造成滲水情況,已吩咐外傭清理。惟原告指從管理處閉路電視系統紀錄,發現頂層單位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改善去水系統,導致雨水持續一星期滲漏至原告單位內。

原告指答辯人違反大廈公契條款,未有檢測及確保單位及天台之去水系統於良好狀況,亦沒有將單位窗戶關上及以繩索繫上,導致雨水於單位內積聚,原告又指答辯人未有作出任何合理步驟預防滲漏。

入稟狀指,由於答辯人違反大廈公契,導致原告單位內被水漬處處,包括天花油漆脹起,樓梯間、地板、客廳、飯廳、電視房及兒童房均有損毀,單位內水管亦因此出現鐵銹,單位內的電器、原告的名牌手袋、衣飾等個人用財物均造成損毀。

原告指答辯人過去6年均沒有就滲漏事宜採取補救步驟,亦沒有提及賠償及道歉,故要求作出賠償,並要求法庭聲明因其疏忽引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