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控子賣樓無情無義反被控誹謗 子入稟要求賠償及道歉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7/17 11:37
最後更新: 2018/07/17 11:48
七旬父親早前入稟高院,指於約10年前以400萬購入維景灣畔單位作「養老屋」,惟因年老無法申請按揭,故以兩名兒子名義購入。父親於本月初發現單位遭兩名兒子以逾1115萬元轉售,門鎖更遭更換,故入稟向兩名兒子追討業權,並指兒子全無情義。
不過被控的幼子日入稟高院,指父親近日在各報章發表有關兩兄弟之報道不確,指控父親誹謗,並要求道歉及就買賣物業告吹的的損失作出賠償。
原告吳宇光,被告吳國樑。原告於親自撰寫的入稟狀指,對於被告近日在各報章所發表有關他本人及胞兄吳宇軒的不確報道,深表遺憾。
原告指該等不確報道扭曲事實,煽情渲染,對他本人造成極大傷害,並令其聲譽構成極大影響,同時嚴重影響他和胞兄售出聯名持有的維景灣畔單位之最終結果。
原告要求被告道歉及賠償,包括有關物業買賣告吹的所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