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品牌股東涉偷公款 李璨琛:絕少過問公司的帳目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7/17 17:34

最後更新: 2018/07/1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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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品牌股東涉偷公款,李璨琛供稱「都咁大個人,唔通下下check住咩」。(林宇翔攝)

藝人官恩娜妹夫陳鴻昌,被指偷竊藝人李璨琛創立品牌Subcrew公司的20萬款項,被控兩項盜竊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李璨琛今出庭作供指,他約於2013年代表Subcrew出席一個活動時,認識商人陳日華,對方其後表示有意與Subcrew合作,李遂介紹被告認識陳日華,由被告代表Subcrew傾談細節,被告其後表示合作酬勞為30萬元,由李、被告及另一股東各分10萬,惟李其後不斷遭生意夥伴追討欠債,輾轉下得知Subcrew與陳的合作涉及500萬,但被告向Subcrew隱瞞相關款項,他得知後覺得「震驚」。

李璨琛又供稱,Subcrew案發時共有3名股東,即他本人、被告陳鴻昌(32歲)及張展鵬,當中李負責與不同品牌接觸及參與設計,張負責服裝生產事宜、被告則負責市場營銷等,被告名下另有一間公司泗海策略有限公司(Foresee Strategy Company Limited),負責先以高出成本價約兩成的價錢購買Subcrew時裝後,再進行銷售,得益會由Subcrew3名股東攤分。

李又指,被告與陳商談後,與Subcrew一方開會時提及與陳的合作細節,即李與張均須下載及使用名為「wear」的應用程式,並介紹身邊朋友使用,至於開設Pop Up Store的事宜被告則表示「我搞」。

李又稱,他是Subcrew的靈魂人物,「我行出去就代表Subcrew」,而陳表示有意與Subcrew合作,李再著被告進行商談,故他認為被告洽商的唯一身份就是代表Subcrew。

李續指,被告其後給他一張10萬元支票,但他案發後翻查紀錄顯示相關支票實際上是由Subcrew的戶口開出,「我先知原來嗰10萬蚊係我自己俾返自己。」

李又承認他絕少過問公司的帳目,並指與被告合作多年,互相信任,及「都咁大個人,唔通下下check住咩,到時到候拎嘢出嚟就得喇」。案件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