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兜路拒載擬重罰 政府倡引兩級制罰則最高坐監一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7/18 17:50

最後更新: 2018/07/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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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最快明年就的士兩級制罰則及記分制,交立法會審議。(資料圖片)

的士兜路、拒載、濫收費等行為屢見不鮮,政府因應社會訴求及業界意見,建議加重罰則,尤其是對重犯者加強阻嚇力,推出兩級制罰則及引之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以提升的士服務質素,料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

運輸及房屋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針對性質較嚴重的5項違規行為,包括濫收車資、拒載、兜路、兜客,和毀損、損壞及更改的士計程錶,建議實施兩級制罰則,初犯者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維持現行水平,而重犯者則面對更高的罰款上限及最高監禁期,以阻嚇屢犯者。即初犯可被處罰款最多1萬元及監禁最多6個月,重犯而被定罪時,可處刑罰應提升至罰款最多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另外,政府諮詢了「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及業界後,建議就11項較嚴重、涉及欺詐行為和很大程度影響的士服務質素的違規行為,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違法司機除了有機會被罰款或判監外,亦要按罪行嚴重性,被扣5或10分。一旦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罪行而被記滿15分或以上,法庭可取消其的士駕駛執照資格,首次被取消資格為期3個月;再被記滿15分或以上者,則會被取消資格6個月。

的士記分制的草擬細節,早於今年5月曝光,據了解當時政府建議的士司機未有預備足夠輔幣找贖、的士遊蕩等罪行,需被扣5分;不過事隔兩個月後,政府認為條例過時,建議從記分制中剔除。

對於業界建議在的士車廂內安裝閉路電視,政府認為有意見指有助檢控及處理投訴,於是運輸署正草擬自願安裝閉路電視系統的指引,供業界參考,強調會參考業界及各政府部門意見,保障司機及乘客的權益。

政府又稱,正修訂《香港的士服務指引》,料今年第3季完成編輯工作,該指引將列明9項的士服務要點,包括保持個人整潔、車輛清潔及狀態良好、待客以禮、 按錶收費、使用最直接可行或乘客指定的路線、主動向乘客提供協助、駕駛時集中精神、不拒載及不濫收車資,和不酒後或藥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