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曾蔭權代表律師擬稍後緊急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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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7/20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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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代表律師余𠄘章擬稍後緊急申請保釋。(程志遠攝)

前特首曾蔭權去年2月首次審訊時,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曾蔭權被判囚20個月,服刑63天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曾蔭權就定罪、刑期及訟費命令提出上訴,上訴庭於今年4月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今早頒下書面判決,上訴庭駁回定罪申請,刑期上訴則得直,獲減刑至1年,訟費命令上訴亦得直,只須支付控方訟費100萬元。曾蔭權須即時重返獄中服刑,其代表律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示,根據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可向上訴庭申請保釋外出,等候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余研究判詞後,現到囚室與曾蔭權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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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余承章表示,根據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第34條,可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至終審法院,如上訴理據涉及重大法律觀點的話,亦須於7天內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根據條例,終審法院、上訴法庭或原訟法庭(視屬何情況而定),可應一名提出上訴或申請上訴許可的人所提出的申請,或應一名在上訴待決期間被扣留的人所提出的申請,准該名被扣留的人在上訴待決期間保釋。

曾蔭權於判決後已被還押於囚室,暫未被押解離開高院,代表律師研究判詞後,現正在囚室與曾蔭權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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