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經營無牌旅館被判罰1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7/25 17:12 分享: 分享: 熱門 親子模仿大賽 名校專區 超市大搜查 藥物百科 北上攻略 職業特工體驗 高才通 會員有獎 Executive Mommy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牌照處今年1月「放蛇」,巡查長沙灣昌華街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時,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房間,惟當日有關處所未獲發牌照,一名經營該處所的女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今(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萬元。 署方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違者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2年。 民政事務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