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政總上訴得直 終院判雙學三子獲大部份訟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8/1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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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判雙學三子獲大部份訟費。(資料圖片)

香港眾志黃之鋒及羅冠聰以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早前就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案,遭上訴庭由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改為即時監禁6至8個月,3人早前上訴至終審法院獲判上訴得直,還原社會服務令判刑,3人其後申請由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起所產生的訟費,但部份遭律政司反對,終院今頒下判詞,拒絕律政司將案中議題「斬件」以求減輕訟費,並指由於3人獲判勝訴,故下令3人可獲所申請的訟費。

終院於判詞中又指,律政司一方曾以他們向上訴庭提出的刑期覆核是牽涉公眾利益及澄清法律為由,要求法庭勿頒令以公帑支付相關訟費。但終院認為此說法有矛盾,因為既然是為了公眾利益而提出的覆核,那麼勝訴的一方就更加應該獲得由公帑支付的訟費。

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3人早前 上訴至終院 ,質疑上訴庭是否有權重新審視案情後重新判刑,終院當時於裁決中指出,上訴庭有權作出上述刑期覆核,但由於上訴庭就牽涉暴力的非法集結案件所訂下的最新判刑指引,是否3人犯案後才出現,因此上訴庭無權將有關指引套用於3人身上。但終院於判詞中認同上訴庭制訂新指引的做法,並指日後牽涉於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件的罪犯,將會面對新指引下的即時監禁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