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客戶拒收促銷電話 和記電訊違私隱條例罰款2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8/22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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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客戶拒收促銷電話,和記電訊違私隱條例罰款2萬元。(資料圖片)

和記電訊旗下「3」的一名用戶於2016年5月已向提出拒收直銷訊息,惟同年6月及8月仍接獲「3」流動電話服務來電,遂公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投訴;和記電訊今日(22日)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控違反兩項《私隱條例》,無依從資料當事人的拒收直銷訊息要求,並繼續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和記電訊承認控罪,每項控罪分別被判罰款1萬元,即合共被罰款2萬元。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為了有效地依從客戶的拒絕直銷服務要求,服務供應商應備存一份拒收直銷訊息的客戶名單,並適時發放予相關同事,停止使用名單內的客戶資料作直銷用途,以及向員工提供適當的訓練等。

他又表示,消費者如不欲再接獲指名道姓的促銷電話,應提出拒收要求,並最好以書面提出及保留複本;如拒絕促銷電話仍收到直銷訊息,應紀錄有關情況,並向公署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