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入稟控告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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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8/08/24 16:48

最後更新: 2018/08/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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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特首梁振英今日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指控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指兩名答辯人於今年8月11日及12日,分別於facebook及網頁刊登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的文字及圖表,內容對原告構成誹謗,要求作出賠償,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答辯人或其代理刊登對原告構成誹謗的相同或類同文字,並要求支付利息及訟費。

原告梁振英,答辯人為鍾劍華及由Best Pencil (Hong Kong)Limited經營的《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表示,已將事件交由律師處理,並再次呼籲,梁振英作為具影響力的香港政治人物,不要動輒興訟試圖逼使評論人和傳媒噤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