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換店匯款內地犯法被凍結款項 工聯會3年接55宗求助涉款逾千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8/25 15:05

最後更新: 2018/08/2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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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很多市民貪方便,不知利用找換店匯款是違法;左為苦主何小姐。

工聯會東莞中心3個月內接獲7宗港人匯款到內地被凍結資金的求助,指透過本地找換店匯款至內地,但被內地司法機關凍結,無法動用資金。過去3年,工聯會接獲約55宗同類求助個案,金額涉及數萬元至過千萬元不等,多數個案要被罰款相當於匯款3成的金額。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很多市民貪方便,不知利用找換店匯款是違法。

郭偉強表示,找換店收到匯款要求,一般會用公司在內地帳戶,轉賬到客戶指定的內地戶口,但此做法違反了內地個人外匯管理的相關法例,找換店的內地戶口及其他相關戶口會被凍結,解凍平均需時兩年。

苦主何小姐表示,因父親患病,2個月前透過找換店匯一筆醫藥費到內地姊姊的戶口,但遭凍結,公安至今仍未有解釋,期望盡快解凍資金,為家人治病。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副總主任邵健波表示,過去3年,工聯會接獲約55宗求助個案,金額涉及數萬元至過千萬元不等,而且多數個案最後難以全身而退,多被指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制條例》第41條,被罰款相當於匯款3成的金額。

郭偉強表示,將透過人大向內地反映,商討便利港人匯款措施,亦建議金管局和銀行研究簡化審批,又希望海關跟進本港匯款公司未有向市民披露匯款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