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處理贓物裁定脫罪文子星獲判無罪

法庭

發布時間: 2018/08/3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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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印度裔港人被告Ramanjit Singh(文子星)。

被國際刑警列為「紅色通緝令」的29歲印度裔港人Ramanjit Singh(文子星)連同兩名男子被控於去年3月13日,於大角嘴洋松街處理贓物,即兩個載有共32.46萬美元及5萬歐元現金的行李箱。案件經審訊後,次被告Dilpreet Singh及文子星被裁定處理贓物罪不成立。文子星脫罪後仍須還押,以等待律政司取得特首簽署授權進行書,引渡他返回印度,有關聆訊於9月13日再訊。

3名被告分別為Gursewak Singh、Dilpreet Singh及Ramanjit Singh(文子星)同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法官今裁決指,首被告當時手持紅色行李箱,途中被警方追截時,掉下了該行李箱逃跑,法官肯定他知悉行李箱內就是贓物。

法官指雖有警員目擊過文子星及次被告,曾在首被告的前方步行,但他們不似護送著行李箱,故不能肯定文子星及次被告是否知道行李箱內是贓物,因此裁定兩人脫罪。被裁定罪成的首被告,押後至告9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案中事主Dholwani Yogest Kumar早前供稱,他在香港及印度經營手機及珠寶生意的,其客人將價值300萬港元的外幣現金由糖果盒包裝,分12盒放置在兩個行李箱內從印度帶到香港。事主安排司機當天早上接載客人,當事主在住所大廈外接收該兩個行李箱時,突然被人以硬物重擊後頸,被人搶去兩個行李箱,但最終憑預先放置在行李箱內的手機,以GPS成功尋回行李箱,最終沒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