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前年Formula E場地上空航拍 3名被告罪成罰款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0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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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前年Formula E場地上空航拍,3名被告罪成罰款。(資料圖片)

前年在香港舉行的電動方程式賽車(Formula E)期間,3名男子涉在場地上空以航拍機拍攝,他們各被控一項致使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經審訊後3人均被裁定罪成,各罰款2,000元。裁判官指當時賽道正有賽車高速競賽,觀眾席人群極密集,上空亦無上蓋,若航拍機墜下後果不堪設想。即使被告自稱對操控航拍機有經驗,也不代表可隨意放飛,因航拍機有機會有雀鳥撞向機身,及與其他航拍機相撞而導到墜落,而且案發時各被告均以自娛為目的而放飛,裁定他們是鹵莽或疏忽,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傷害的風險。

裁判官又指,本案為首宗控方就航拍機作出檢控的案件,接納被告可能未有清楚了解條例而犯案,故以罰款處理。3名被告分別是任職攝影師的聶拜一(42歲)、無業漢容嘉暉(30歲)和電腦工程師沈志青(44歲),3人被控於前年10月9日,在中環龍和道一個地盤的貨櫃上及行人路上,鹵莽或疏忽地導致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傷害。

辯方坦言,首被告及次被告曾於2015年11月香港電單車節舉行期間,曾在人群上空放飛,次被告當時詢問身旁的警員,警員向他確認無問題。辯方指執法者對條例演繹都不清楚,令一般市民誤以為無犯法。第3被告則指若對條例了解,絶不會挑戰法律。

裁判官裁決時指,香港並沒有條例規管7公斤以下非商業用途的無人機。裁判官指香港人口稠密,與英國倫敦相似,故控方接納專家提出的英國無人機條例,對本案極具參考價值,並會考慮民航處無人機放飛指引,內容指無人機不可超過91米高,及視線500米範圍。裁判官接納控方翻查3名被告航拍機的飛行記錄,確實3架航拍機當時飛行的最高高度為240至385米,遠超民航處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