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芝林藥業入稟控5間公司侵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11 14:13
已故演員關德興成立的寶芝林藥業有限公司,指近年有多間以「寶芝林」為名的公司在市場運作及銷售,遂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涉事5間公司侵權及誤導公眾,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它們使用該註冊商標,以及要求賠償損失。
原告為關德興寶芝林藥業有限公司,5名被告則為寶芝林(香港)有限公司、寶芝林中藥集團有限公司、香港寶芝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寶芝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寶芝林(香港)眼鏡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於2001年在香港註冊成立,經營中醫藥、健康食品、衣服、視覺娛樂等業務,前身為關德興於1950年創立的「關德興藥局」,其產品自1950年起已於香港及內地銷售,而且銷售量十分高。原告指被5間被告公司盜用其「寶芝林」商標,且誤導公眾,故入稟申請禁制令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