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辯方:被告對妻女的死餘生承受責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09/1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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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山案的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殺妻女案,辯方今於結案陳詞中指,被告對於妻女的死,於道德上是責無旁貸, 而被告餘生都要承受這個責任,但他絕非刻意殺害妻女。

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於陳詞中指出,控方直指本案的唯一合理推論就是被告殺妻,但其實陪審團亦可考慮其他情況。麥舉例指,被告的長女許美玲曾作供指,車輛附近常有昆蟲出現,有時子女打開車廂亦會發現車內有昆蟲而被嚇怕,麥向陪審團提議,有可能是被告次女許儷玲將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置於車上,希望滅殺車內的昆蟲,並因為無法將瑜伽球完全放入車內而向母親求助,母親協助期間亦吸入大量一氧化碳。

辯方強調,次女是一個衝動的16歲女孩,她對科學無甚認識,只是單純地想跟母親一起出外購物,而母女兩人亦不了解一氧化碳的危險性,以致造成今次悲劇。辯方指,上述是其中一個有可能出現的案發過程,本案並非如控方所指只是一個合理推論。

辯方坦言,被告對於妻女的死,於道德上是責無旁貸,若非他將瑜伽球帶返家中,妻女兩人根本不會死,而被告餘生都要承受這個責任,但他絕非刻意殺害妻女。辯方更指,若然被告真的意圖殺害妻子,但根據妻子的日程,她理應是要駕車前往接子女放學,被告以這個計劃殺害妻子的話,豈不是會殃及兩個最年幼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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